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国已有超过10部法律法规涉及转基因监管。
8月26日,农业部官网公布了对“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提案的答复函,该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王路等人提交,为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06(农业水利类388号)提案。
从“法规”、“安全性”、“监管体系”和“标识管理”四个方面,农业部答复函梳理了中国监管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食品已采取的措施。
中国转基因法规日臻完善
农业部答复函称,中国转基因法律法规体系已日臻完善。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部制定并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4个配套规章。
质检总局实施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正在修订的《种子法》对涉及转基因植物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也正在修订。
农业部每年都督查转基因作物违规试验、种植和销售
该答复函称,农业部每年派出检查组,对全国各地转基因作物违规试验、违规种植和违规销售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3年底,海南省农业厅曾组织力量在三亚、陵水、乐东等市县进行过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检测结果显示,107件样品中“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均为科研试验田块。其中玉米12个,棉花3个,主要分布在三亚市南滨农场、师部农场和乐东九所镇个别田块”。
但时隔3个多月后,海南省农业厅才在其官网上进行通报。涉事农场告诉澎湃新闻,转基因作物是种子企业种植的。海南省农业厅未披露涉事企业名单,也未回应。
2015年2月28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公布《农业部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业部至少第四次发布类似方案。该方案再次要求加强监管,防止未经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该方案称,以水稻和玉米为监管重点,发生过转基因水稻、玉米非法扩散的县(市)是监管的重点区域。
但农业部尚未公开通报转基因作物违规试验、违规种植和违规销售的情况。
目前,中国只批准了转基因的棉花和木瓜的商业化种植。
此外,农业部的答复函称,农业部门对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以转基因研究和试验为重点,质检总局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严格把关,依法处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产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标识“基本一致”
农业部的答复函重申,中国是对转基因产品标识最多的国家。中国国内市场能见到的转基因农产品,与农业部制定的首批标识目录基本一致。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包括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
该答复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未按规定标示(等同于“标识”)的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并与农业部门加强合作,强化转基因标识监管。
此外,农业部的答复函称,国际上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有权威结论: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都是安全的。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的广大民众食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影响”。欧盟委员会历时25年,组织500多个独立科学团体参与的130多个科研项目,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传统育种技术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