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退出后,原场地被再次开发利用,而部分重污染企业遗留场地二次利用,潜藏着极大风险。
污染企业遗留用地隐患多
由于环保要求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近年来各地都有大量污染企业关停或外迁。2014年以来,仅浙江一个省就累计淘汰关停造纸、印染、化工企业近千家、搬迁入园200家。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12年间,全国有10多万家原本位于城市内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逐渐搬出中心城区。有关专家在北京、深圳和重庆等城市开展的搬迁场地调查表明,大约有1/5甚至更多的搬迁场地被严重污染。
2014年4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调查的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主要污染物为锌、汞、铅、铬、砷和多环芳烃,主要涉及化工业、矿业、冶金业等行业。有业内专家表示,保守估算我国潜在污染场地数量在50万块以上。
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过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驻足城市边缘,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由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用地紧缺问题,腾出来的地块往往成为开发商争抢的热土,但不少地块在二次利用、重新开发中出现严重问题。
浙江杭州一块农化厂遗留土地在翻挖土壤进行修复时,因散发出恶臭令附近居民忍无可忍,导致修复工作一度停止;广东有一块氮肥厂遗留土地本来被规划为8万人的大型社区,但因厂区重金属、有机污染问题遭到市民反对。
更为严峻的问题是,一些工业企业腾退用地未经过相关程序就已流入市场。浙江一名环境机构研究人员证实,二次开发土地的出让数量远超登记在册的数量,大量场地污染情况不明,而污染企业旧址如不经修复就流转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多种因素制约污染治理
“毒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管理部门、企业及公众对其严重性、紧迫性及治理的艰巨性普遍认识不足。
我国的污染场地数量多、类型多、污染重,但基础数据严重缺乏,相关部门对污染场地的种类、数量、污染程度、扩散范围都缺乏了解,加上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滞后性、隐蔽性,不容易察觉,导致多数地点的整治修复走的是先污染——引发事故——群众举报、投诉——再治理的路子。
有专家表示,我国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目前既缺乏搬迁前强制性的污染评估程序,又缺乏事后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理机制,故而呈现出“哪里出事治理哪里”的被动应对状态。场地污染责任主体不明,造成很多污染场地处于无人治理、无人问津的状态。
有专家表示,我国需要修复的工业污染场地众多,一旦土壤治理的市场打开,投入规模将远超大气和水的治理。但目前适用技术少、处理成本高、资金来源途径少,也缺乏技术特色突出的实力型企业。
“企业认为市场不成熟,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没有成熟技术和系统管理,没有投资回报的模式,所以没有人敢去投资。”一名环境修复企业负责人认为,近年来众多制约因素导致部分企业放缓了技术研发和工程实践。
多方期待管治步入精细化
我国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专家和企业都期待尽快填补空白,推动管理治理步入精细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认为,首先应对全国污染场地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建立基础数据库,精确掌握污染场地种类、数量、污染程度、扩散范围,构建动态、实时更新的数据系统。同时对数据库中的污染场地进行评估,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土地自动进入优先整治名单,按污染严重程度排序进行整治修复,以免污染加重、扩散,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对于环境监管、责任认定、修复整治等出台更为细致的指导规范。
也有专家建议,对场地污染进行更细致的分类,对新增污染场地建立更严格的修复标准。
另外,通过投融资制度创新缓解具体项目资金紧缺问题,可由政府投入部分资金引导商业投资,形成成熟商业模式,也可尝试用“置换场地”的方式引导企业修复场地。
作者:朱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