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独角兽”公司层出不穷,面对竞争和冲击,那些大企业该怎么办。
“独角兽”是风险投资业的术语,它指的是那些估值超过十亿美元的创业公司。这些凶猛的“独角兽”,势必会与那些”巨无霸“型的大企业形成竞争,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冲击,但实际上,在2011年上市的独角兽公司里,有超过40%的公司估值已经不再上升,甚至有下降的趋势。反而是亚马逊、谷歌、Facebook这些大企业,实现了持续增长。那么,这些大企业做对了什么,成功抵抗了这些“独角兽”的冲击呢?
最近,我们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看到篇文章,作者是瑞士IMD商学院的两位教授,霍华德-余和托马斯-马尔奈特。文章很有新意,里头说,大企业对抗“独角兽”的方法是“自我吞噬”。什么叫“自我吞噬”呢?就是指公司主动淘汰某个产品或生产流程,以另一个成本较低的产品或流程取而代之。但说的容易做的难,谁也不愿意淘汰最赚钱的业务。具体来说有这些办法:
规则一,设立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竞争,并形成惯例。比如说,腾讯在PC时代的时候,凭借QQ,在即时通讯领域拿到了主导地位。但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技术兴起,QQ慢慢落后了,取而代之的是微博的流行。腾讯高层一看,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当即决定在广州成立一个新团队,委托工程师小组重新设计社交媒体平台,目的是为了“吞噬”QQ,因此才有了现在的微信。
规则二,在衍生产品、平台升级和突破性创新之间找到平衡。比如说,日本的瑞可利集团,旗下有很多杂志,在运营这些杂志的时候,会先将它们数字化,然后构建一些网上平台,让每位运营经理有权力开发独特业务,自行推出衍生产品,让他们之间相互颠覆,相互竞争。
在推出衍生产品以后,为了让公司整体的产品组合变得更稳固,可以更高效满足顾客需求,瑞可利又建立了一个统一平台,实现了平台升级。最近,他们又意识到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的重要性,所以又建立了人工智能实验室,专注进行突破性创新。可以说,瑞可利在衍生产品、平台升级和突破性创新之间达到了很好的平衡状态,这也是“自我吞噬”的极致表现。
规则三,设立一个特殊通道,让员工可以直接向高层“兜售”想法。还是以瑞可利为例。对想要实现“自我吞噬”的公司来说,面前往往摆着一个挑战,那就是,商业建议书里最具颠覆性的想法,往往会在向上传递的过程中被忽略掉。为了克服这种倾向,瑞可利公司会主持“概念推销日”,允许运营经理绕过组织层级,直接向高管展示“非传统”的商业计划。
比如说,瑞可利曾经有位经理,多次向自己的直属领导建议开展网上教育业务,但几位直属领导根本没法理解这个想法,觉得偏离了公司航向。无奈之下,这位经理就在“概念推销日”向公司大boss直接推销了自己的概念,结果公司董事会都觉得他的想法很有创意和信服力,并最终为他提供了种子资金,还让他在公司创立了一个独立团队。
规则四:为企业设立目标,将部分收入用于投资新产品研发
3M公司因采用“30%规则”而闻名。“30%规则”指的是:每个部门的收入,必须有30%来自于该部门在过去四年中推出的新产品。
加入这种指标后,公司会更容易遵循第一个规则。因为一个鼓励员工进行新产品研发的企业文化,更有可能考虑主动“吞噬”自己的明星产品。不过,即使公司纳入了这样的指标,衍生产品和突破性创新之间的平衡仍然十分重要。
大型企业最根本的优势在于,它能根据自己过去的经历,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整合与再造。初创企业虽然发展快,但它们在经验上十分欠缺。相比之下,大型企业则拥有丰富的技能和知识储备,它们真正缺乏的是精力,所以才会出现无法实现新增长点商业化的情况。
不过,这两者未必互相排斥。通过掌握“自我吞噬”,同时遵循上述原则,大企业便能在与“独角兽”的竞争中拔得头筹。
以上就是《哈佛商业评论》的文章给出的,帮助大企业实践“自我吞噬”原则的四个方法,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