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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香烟难担“健康守护神”
发布时间: 2015-06-29    浏览次数:1780   发布者:道器网   来源:周晨   点击评论

 

 

 

近年来,人们控烟及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宣称无害甚至能够帮助烟民戒烟的电子烟异军突起。国际烟草业巨头也纷纷进入电子烟市场。据统计,仅2013年一年,全球电子烟的销售就高达30亿美元。

电子烟又名电子香烟,主要用于戒烟和替代香烟。它有着与香烟一样的外观、与香烟近似的味道,甚至比一般香烟的口味要多出很多,也像香烟一样能吸出烟、吸出味道跟感觉来。电子烟没有香烟中的焦油、悬浮微粒等其他有害成分,生产商也认为电子烟没有弥漫或缭绕的二手烟。

电子烟日趋流行

当前,公众对于电子烟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在迅速提高。

据估计,美国2010年时,32.2%40.9%的吸烟者和已戒烟者知道电子烟。而到了2011年,这个百分比增加到了57.9%73.4%2011年,英国的吸烟者和已戒烟者的知晓率为54.4%,加拿大为39.5%,澳大利亚为20%,印度尼西亚为10.9%。据估计,在2010年~2011年,美国6%的吸烟者和已戒烟者在使用电子烟,英国为4%,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1%,印度尼西亚男性中的使用率为0.5%

英国药品及保健品监管局最近的一项报告发现,目前英国10%的吸烟者在使用电子烟,在英国电子烟的使用者人数已经从2012年的70万上升到了2013年的130万。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2011年~2012年间,尝试过和最近使用过电子烟的美国中学生人数翻了一番,2012年曾经使用过电子烟的学生人数达到了178万。

电子烟的健康危害

尽管如此,电子烟果真有某些宣传所云的“神效”吗?

世界卫生组织曾于20089月就电子烟发表公开言论,称尚未掌握科学证据证明电子烟是安全有效的戒烟工具。世卫组织从未认为电子香烟是一种合法的、帮助吸烟者戒烟的尼古丁替代品。

20148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关于电子烟的报告。报告显示,现有证据显示,电子烟的气雾并不像营销这些制品时常常宣称的那样,仅仅是水蒸气。电子烟的使用对青少年和胎儿会造成严重威胁。在戒烟方面,电子烟的使用将造成减少使用卷烟,而不是戒烟。因此,世卫组织建议禁止生产商和第三方声称电子烟具有健康效益,应当要求电子烟使用者不得在室内使用该制品,且所有缔约方应考虑对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进行有效的限制,在包装上印制风险警示,并禁止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

2014年,日本研究人员发现,电子香烟对人体的危害不逊于普通香烟甚至更大。电子烟以加热特殊液体产生蒸汽供人吸入。日本国立保健医疗科学院发现,多种电子烟样本的液体蒸汽含有致癌物质,如甲醛和乙醛,其中甲醛浓度比普通香烟高得多。某一种品牌的电子烟所含致癌物超过普通香烟的10倍;如果加热液体的电阻丝过热,产生的有害物质含量更高。

此外,法国一项研究显示,使用电子香烟亦会导致癌症。根据法国国家消费研究所数据显示,部分电子香烟产品中尼古丁含量甚高,而一些电子香烟所包含的致癌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并不低于普通香烟。因此,电子香烟也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和普通香烟一样会引发癌症。

同时,因为电子香烟装置加温速度过快,在此过程中还会产生一种叫丙烯醛的剧毒性分子。吸入丙烯醛可能损害呼吸道,出现咽喉炎、胸部压迫感、支气管炎;大量吸入可致肺炎、肺水肿、休克、肾炎及心力衰竭。

20143月,洛杉矶决定在部分公共场合禁止吸电子烟,这项限制先前也曾出现在纽约和芝加哥。澳大利亚、丹麦等国家已颁布相关法令,对电子烟的销售加以抑制或禁止。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甚至已明令禁止销售电子烟。

电子烟并无戒烟功效

电子烟的出现最初是为了戒烟,不过,一些企业为了短期利益,在雾化液中违规添加一些化学物,以降低成本并迎合消费者的口感需求。

多项研究证明,在某些品牌的电子烟中,甲醛等致癌因子以及丙烯醛等有毒物质的含量与传统卷烟几乎相同,甚至还含有传统卷烟中没有的重金属镍和铅。

同时,电子烟还会加入各种水果、巧克力、咖啡口味的添加剂,对青少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电子烟发展较快的欧美国家,青少年的电子烟使用率增长非常迅速。

一旦因为吸电子烟形成尼古丁成瘾,会使青少年转向吸传统卷烟。在不允许吸烟的场所使用电子烟,会增加非吸烟者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机会,同时弱化戒烟的激励因素,也会与阻止吸烟主流化的效应形成冲突。 

为此,世卫组织建议,各国在制定电子烟管制策略时应达到以下目的:阻止向非吸烟者、孕妇和青少年促销电子烟,并阻止他们开始使用此类制品;尽量减少对电子烟使用者和非使用者的可能健康风险;禁止对电子烟推广使用未经证实的健康宣传说词;保护现有烟草控制工作不受烟草业的商业及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中国是电子烟主要生产地

中国是电子烟的发明者和主要生产地,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来自中国深圳等地,但中国对其监管尚属空白。在中国,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

中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首选方案应作为药品进行管控。由于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而尼古丁是成瘾性剧毒药物,因此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药品进行监管。如果将电子烟按传统卷烟交由烟草部门管理,则可能会使电子烟市场爆炸性增长,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建议国家卫生、药品行政部门应专门立项,组织专业人员,拨出科研经费,对电子烟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价,进而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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